保障性住房不仅要建设好,更要分配好。汉中市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一些新变化,除降低了申请者年龄、婚姻限制外,还取消了保障房申请的户籍限制,并将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纳入全市住房信息系统统一管理。
年龄婚否户籍三条件都降低门槛
今年27岁的单身女性小陈正在汉台区申购经济适用房,12月9日,她告诉记者,她一直在汉台区打工,将来的打算是留在汉台区。 但她的户籍在略阳,按以前的申购资格条件,在汉台申购经济适用房,首先是汉台区城镇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,且符合单身要年满35周岁方可申请,小陈明显不符合规定。
此次汉中出台的保障房申请条件规定,凡达到适婚年龄,并符合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就业职工、进城落户及务工农民、移民搬迁及外来务工人员,可申请配租或购买相应的保障性住房。
同时试行保障对象全市范围内统筹保障政策,即在汉中市范围内,凡符合所申请县区或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就业职工、进城落户及务工农民、移民搬迁及外来务工人员,未在户籍所在地配租廉租房、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、限价商品住房的情况下,经户籍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住房、收入、婚姻关系等证明材料,并通过申请保障房所在辖区主管部门审核、公示后,不受户籍限制,按规定程序可在所申请县(区)或市本级申请配租或购买一套公共租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。申请人住房保障情况统一纳入汉中市住房信息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。廉租住房仍实行属地保障政策。
这些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新变化,对于小陈来说是件好事,这下她终于可以如愿在汉中市区买经适房了。
据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保障房管理科科长沈非介绍,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,适婚年龄是指男性年满22周岁,女性年满20周岁,适婚者可在汉中市任何一个区县申请保障性住房。新规定的目的是尽可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,扩大住房保障政策的覆盖面,让更多的人获益。
至今年年底累计建成4.8套保障房
据悉,2012年,省政府下达汉中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: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6500套,其中,廉租房5000套,经适房5000套,公租房7000套,限价商品房9500套,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8656户,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户数3000户。
截至11月底,汉中市新开工四类保障性住房项目75个,建设保障性住房28049套,当年已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8012套,入住12156户,入住率67.5%。到今年年底,全市可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48242套,可以解决4.8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。